大榭智能理货室综合信息化及弱电项目采购公告
大榭智能理货室综合信息化及弱电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4-******
二、采购单名称: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大榭智能理货室综合信息化及弱电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0 12:00
四、报价有效期:2025-02-18
五、最高限价:******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杨红磊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59*****151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1 | 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大榭智能理货室综合信息化及弱电项目 | 1 | 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 | 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大榭分公司(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招商国际码头CFS楼3楼,三楼无电梯) | 详见采购文件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注明增值税税率,结算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报价须包含运输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3、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或报价专用章,报价单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需提供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需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实施地点: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大榭分公司(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招商国际码头CFS楼3楼,三楼无电梯)。6、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故障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由投标方承担。7、询价流程结束后,中标方需前往指定地点查看样品并确认是否满足甲方标准,不满足的中标名额顺延。8、此单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9、此单采用总价最低者中标,报价相同的情况下,按系统记录的报价先后顺序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单位。若中标单位弃权,则中标名额顺延。
发布日期:2024-11-15
标签: 综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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