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大队雷达测速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大队雷达测速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经龙游县财政局核准,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雷达测速设备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GXZFCG*******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雷达测速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1

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雷达测速设备采购

系统能够准确捕获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一台测速设备可检测三个车道行驶的车辆,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16

*******

注:包括系统所需的软硬件、安装调试以及系统运营维护等服务,中标供应商须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需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在浙江省内设有办事(服务)机构;须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必须能为用户进行使用培训,软硬件的维护和升级等工作;

5、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人民路316号阳光水岸10栋23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伍佰元,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报名或购买采购文件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总公司(总机构)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分公司参与投标时提供)。

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本项目为重招项目,需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次已交纳的无效。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中心采购保证金自助查询退还系统确认。因投标单位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操作而导致保证金缴纳无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交付方式:电汇/网上银行(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

收款单位(户名):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

识别码:********62(必须在用途/附言/摘要/备注等栏中正确填写识别码十位数字,否则保证金与项目(标段)无法关联,视同未缴纳)

注:因各银行推送信息有别,若出现用途、附言、摘要或备注等多处空白,请都填上识别码,以便中心保证金系统能及时准确关联项目。中心联系电话:****-*******

①投标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后必须通过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左侧[采购保证金查询],打印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作为实质性响应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成功关联项目(标段)的无法查询打印。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按项目(有标段按标段)一次性足额缴纳,若多缴、少缴,多标段混交,系统都将无法确认,保证金视同未缴纳。十位数字识别码必须填写正确,否则系统无法确认,保证金视同未缴纳。

③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其他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

④项目流标后保证金即退还,重新招标的项目重新分配识别码,投标单位必须重新按要求缴纳,并重新打印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

⑤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与项目(标段)关联的,其保证金的退还请到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下载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传真至********771办理退还手续。

⑥其他关于保证金未尽事宜,详见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关于采购保证金启用自助查询退还系统的通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24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27室(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横道),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无效。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会议将于2016年11月24日14时30分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27室(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横道)举行,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发布及下载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lyxztb.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

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姜先生 ****-*******137*****512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龙游县财政局控购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吴女士 ****-*******

十二、提交质疑和答疑回复: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采购组织机构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同时视情作出是否延长采购响应截止时间的决定。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请各投标人关注。

十三、供应商注册: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招标组织单位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http://www.zjzfcg.gov.cn/detailPage?type=1&ID=8217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雷达测速设备 交通警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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