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问题整改项目的招标公告

消防维保问题整改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民政学校计划采用询价比价方式选定一家有资质的供应商为我校提供消防维保问题整改项目服务,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民政学校消防维保问题整改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招标方式:询价比价采购。

2.招标预算:*****元,超过此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

4.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9月19日- 9月25日。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 9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5.招标内容:为学校消防维保问题提供整改服务,具体维修整改内容需求如下:

维修类别

改造内容

单位

数量

室外消防栓管网控制阀门老化故障

更换阀门DN150

6

室外消防栓埋地管网漏水

专业仪器探测漏点

1

路面开挖;挖出埋地消防栓周围的土壤,暴露出消防管道

1

维修管道:根据检查结果,对破损、老化管道进行更换或修复。
重新连接管道:将维修好的管道重新连接,确保连接牢固

1

测试:维修完成后,打开阀门测试消防管网是否保压正常

1

回填土:将挖出的土壤回填到消防栓周围,恢复原状

1

气体灭火主机施工未完成

根据现场原有设计重新敷设管线;安装设备

1

气体防护区联动程序编写及调试

1

五瓶七氟丙烷钢瓶已过有效使用年限

七氟丙烷钢瓶返厂充装及检测

千克

600

运输费用

1

拆除安装及搬运费

5

屋面稳压泵单项阀损坏

更换单项阀门

1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中标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可以不予确认。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各类纠纷,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若由采购人先行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3.质量保证范围:成套设备。

4.本项目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①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负责维修。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2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

②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差旅费,仅收取配件费。

③为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中标人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2次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并提供详细检测内容和检测清单的报告。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保养事件,必须到设备部门备案登记。维护保养的次数与内容、更换维修备件的数目需详细记录,相关文件交采购人存档。

④保修期到期前,中标人需对设备做全面巡检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并完成巡检报告交采购人存档。

⑤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一年内主要备品备件及其清单(含价格清单)。

6.因中标人原因发生任何事故,所造成的所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安装

①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安装、调试同型号仪器一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②调试:中标人应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③设备进场后须在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同时,应向采购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

9.验收

实行现场验收,中标人所提供的改造、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并且运行稳定后,采购人按合同所约定的事项清单及要求,以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设能、运行状况等进行验收。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四、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单位信誉及履行合同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学校有权终止合同;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4.供应商须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四星级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备案的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企业;

5.供应商应配备相应的团队人员,团队成员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1)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2)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3)以上团队人员需在近六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过社保。

五、报价文件及其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应有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品目内容;

2.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委托情形,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4.提供福建消防服务大厅(或关注福建消防微信公众号)消防技术服务平台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列表上查询并打印相应的四星级及以上服务水平能力证明,维保单位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获取的服务水平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或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5.提供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包括:

(1)至少两名相应人员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2)至少六名人员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3)以上人员提供近六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公司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

上述报价文件材料每页均要加盖单位公章,且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

六、报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价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16:30,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视为放弃投标。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桂林村澳中121号福建省民政学校总务科

联系人:邱老师

电话:183*****025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9月26日下午3:00,福建省民政学校1号楼五楼小会议室。

福建省民政学校

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维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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