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S******A001*****2004 ),已由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关于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研)重新立项的批复 ( 京石景山发改(审)〔2024〕55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 北京市 , 招标人为 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 ||||
招标类别: 施工 招标 | ||||
投资额: ******.83 万元 | ||||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规模: 新建及加固堤防1.6公里、滞洪湿地10公顷,搬迁9.2万平方米。 |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
S******A001*****2004001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 | ||||
标段(包)内容: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解决麻峪村防洪避险和后续发展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阜石路西延桥以上左堤防浪墙加高0.6km,新建防浪墙墙顶高程按照筑堤后 200年一遇水位+2m超高; (2)麻峪村段左堤新建堤防1.0km,并对迎水侧进行堤防加固,新筑堤防堤顶高程按照筑堤后 200年一遇水位+2m超高; (3)高井沟丰沙铁路桥下游段按照现状左岸向右岸扩宽上开口至40m,河底宽28m。高井沟丰沙铁路桥下游段新筑堤防或挡墙,治理段河道长度0.3km。 | ||||
建设地点: 北京市 石景山区 本项目建于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北起永定河阜石路西延桥上游600m 处,起点永定河河道桩号为13+971,南至永定河卢三段综合提升工程起点,终点桩号为桩号 12+400。石景山区最西端麻峪村,与门头沟区为邻。东临丰沙铁路、高井沟,西侧和南侧濒永定河,北临阜石路。隶属于石景山区广宁街道办事处 | ||||
合同估算价: *********.25 元 | ||||
计划工期: 892 | ||||
建筑面积: / | ||||
建筑高度: / | ||||
其它说明: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S******A001*****2004001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 | ||||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 施工 资质。 |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拟投入本合同的流动资金不少于 / ; | ||||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 2019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须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 1亿元以上水利工程 施工 业绩。 | ||||
(4)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 2021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发生重大 施工 质量问题; | ||||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 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行为; | ||||
⑧ / | ||||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一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本人电子注册证书调用有效期 2024 年 12 月 05 日,应在计划评标结束日期后,并具有 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 ||||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 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
(7)其他要求: | ||||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 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②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 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③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 |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网络下载,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下载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 ||||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办理数字身份认证锁,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绑定。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 ||||
递交方法: 网络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递交地址: 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 ||||
其它说明: | ||||
6.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 ||||
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8层北京市石景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标室802 | ||||
7.其他公告内容 | ||||
/ | ||||
8.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北京市石景山区水务局 | ||||
监督电话: 010-******** | ||||
9.公告发布媒介 | ||||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 ||||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8号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 |||
联 系 人: 刘颖 | 联 系 人: 高梦梦 | |||
电 话: 010-******** | 电 话: 185*****381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
网 址: | 网 址: http://www.xhtc.com.cn/ | |||
开户银行: 农行北京古城支行 | 开 户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湖支行 | |||
账 号: 110*****040****** | 账 号: 020*****090******** | |||
2024年11月14日 |
标签: 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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