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阳原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阳原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0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15至2024-11-21, 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06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应少于85%,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100%,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时,对于未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部分货物,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 [2017]213 号) 文件执行,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其中采购的标的“系统集成服务”属于配套服务,依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无需申明。采购的其他标的物的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7、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在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 CA,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咨询办理)。所有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下载文件,未进行注册登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3-*******。 8、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9、本公告发布的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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