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提升拓展招标公告
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提升拓展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长兴县农业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5569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提升拓展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长兴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提升拓展项目 1 项 23 详见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法〔2015〕9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 加快打造绿色农业强省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2号)要求,2014年浙江农业厅制定并出台了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浙农质发〔2014〕31号),明确提出了全省统一打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市、县数据统一对接省平台。各地结合特色,在省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相关模块和农业生产管理应用系统的基本原则。通过前期开发和试运行调整,2014年省农业厅正式推出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我县已按省厅要求在该平台系统上进行了长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并于2015年通过省级现场考核,获评“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称号。2016年按照省厅“一个平台,多种特色”的指导原则并结合长兴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现实需要,我局决定在省平台基础上开发“定量检测数据管理”模块、“名优产品管理”模块;开发应用手机App软件实现种植行业企业应用系统生产过程数据智能化采集,农业投入品真实性查验;在省内率先开展蜂产品全过程追溯管理等平台拓展提升。因该平台系统涉及农产品生产实时监测、生产数据采集、质量检测、追溯预警内容以及相互之间的关联,专业性和逻辑性强,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据关系到国计民生、公共安全,数据有保密性的安全性的要求,开发过程具有延续性要求,要求承担设计和建设的单位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我局申请“长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升级开发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承担省平台开发工作的开发商杭州兆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延续开发,实现与省平台系统对的无缝对接和数据整合。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兆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教工路93号4楼F座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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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长兴县农业局
联系人:金继昌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长兴县金陵中路农业大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控办
联系人:陈旭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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