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渠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龙渠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沁水县龙渠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经由山西省水利厅晋水电函[2016]24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法人沁水县龙渠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部的委托,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概况
1、项目概况:
(1)对河流生态修复和电站机组进行增效扩容改造,更新配套机电设备,提高发电效率和发电量,保障电站安全运行,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2)本次增容改造4台机组,装机容量1×320kW+2×200kW+1×160kW,设计饮水流量4m3/s,设计水头38.5m,改造后,年发电量277万kWh。
2、招标内容:
合同名称:沁水县龙渠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标
合同编号:QSXLQSDZZXKRGZGC—JD—SLJ—01(2016)
主要内容:
(1)更新配套4台水轮发电机组及机组附属设备,改造相应的建筑工程;
(2)更新电气设备,增设计算机监控系统;
(3)增设测流设施;
(4)完善消防工程。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省级财政配套及自筹。
4、工期:2年。
二、资格要求
沁水县龙渠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轮机生产厂家;
2、具有设计、生产、制造、供货、安装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对实行产品生产许可制度的)及国家相关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生产相同型号或同类产品的经历,有三年以上安全稳定运行的业绩;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2 楼60、61 号窗口)办理,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④质量体系认证证书;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企业同类型业绩(以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⑦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件资料。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套,留存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详情请咨询招标代理人或发包人。
发 包 人:沁水县龙渠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都先生
联系电话:135*****588
招标代理人: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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