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6-486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6年11月21日组织乌海西地区锅炉生物质颗粒燃料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
标段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供货时间 | 供货地点 |
一 | 1 | 木屑生物质颗粒燃料 | 直径6~10mm,长度是直径的4~5倍 | 吨 | 渠道 | 2016年11月10日-2017年4月10日 | 乌海西各锅炉房 |
二、主要事项
1、技术性能要求:
由木屑制成的生物质颗粒燃料,低位收到基发热量不低于4300千卡/Kg,直径6~10mm,长度是直径的4~5倍,破碎率小于2%;灰分小于2%,含水率小于8%,硫含量小于0.07%。2 、设备质量要求:
产品燃烧后不结渣,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产品到货后,由供需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提供。3、售后服务、培训要求:
(1)厂家负责提供地市级以上检测资质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时送货到乌海市乌海西各锅炉房。(2)厂家按需求方要求将货物进行打包,并送到指定地点后进行相关的培训,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货物经双方认可的资质部门化验,验收合格后,由铁路局清算支付货款。4、交货日期要求:
见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5、付款方式:
货物经双方认可的资质部门化验,验收合格后,由铁路局清算支付货款,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6、验收方式:
按照铁路行业标准验收。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8、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的生产厂家或具备厂家授权的有资质经销商,有一定的垫付能力;⑥具有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投标时携带告知函原件备查。(办理内容及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浩特供电段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 年 11 月 21 日 8 时 30 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楼(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
136*****819 联系人:郭华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 联系人:许文婷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志宏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
七、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150*****440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一日或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不再办理),开标日凭收据办理投标其他手续。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6529517
由于投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
2247108 ,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 如12—235—2、12—235—5 |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6年11月4日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
相关公告: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