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医疗连廊翻建工程、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体检场所改造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医院医疗连廊翻建工程、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体检场所改造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医疗连廊翻建工程、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体检场所改造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XWYA-G3006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5.388万元; 3.最高限价:5.388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查询网页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近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队相关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③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④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⑤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证明材料:查询网页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报价供应商保密要求:报价供应商(包含联合体)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国外境外成员,企业须完全遵守采购人及上级相关保密规定。【证明材料:①无“三资”投资背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拟)、②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九)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证明材料: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完成的相关网页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caigouban945@163.com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0: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四川省雅安市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0:0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四川省雅安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申领方式: (一)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二)采购文件申领邮箱:caigouban945@163.com。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覃干事 联系电话:0835-******* |
标签: 改造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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