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 ||
行政区域 | 荔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11:4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2号楼70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榕、肖晗伟、张文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0 9339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学园北街99-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05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2号楼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榕、肖晗伟、张文杰 0591-8330 9339 |
项目概况
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2号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TPTZ*******
项目名称: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所属 行业 |
1 | 1-1 | 氦氖激光治疗仪 | 2套 | 否 | 2800 | 工业 | ||
1-2 | 红黄蓝光治疗仪 | 2套 | ||||||
1-3 | 红光治疗仪 | 1套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2号楼701)
方式:线上报名方式:转账备注:FJHTPTZ*******报名;开户名称: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帐号:110*****741006;转账后把转账截图、公司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发送到fjhtxm@163.com。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西山小区A区1号楼505、5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西山小区A区1号楼505、5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学园北街99-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2号楼701
联系方式:杨榕、肖晗伟、张文杰 0591-8330 9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榕、肖晗伟、张文杰
电 话: 0591-8330 9339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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