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团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
大团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
离报名截止时间还有: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402PD0929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浦东新区南芦公路89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胡红刚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0*****787 |
招标标段名称: | 大团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 | ||
建设地点: | 大团镇区域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工程主要涉及扶栏20号河、团新60号河等83条段河道,总长度约*****米。本次按现状进行疏浚,主要工程内容为:疏浚土方,新建护岸等。本工程等级为III等工程,镇级河道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村级河道主要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 |
工程总投资: | 1728.39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584.1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1584万元) |
施工工期: | 18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1.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2.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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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180 天。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1.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2.其他: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6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1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康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仇东英 | 联系电话: | 135*****705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其他: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远程开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获取招标文件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操作说明 |
标签: 河道疏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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