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2015NJY-10地块施工监理(第二次)
广州南沙2015NJY-10地块施工监理(第二次)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6】67号文批准,广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对2015NJY-10地块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南沙2015NJY-10地块施工监理(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蕉门河中心区供电局西南侧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总投资约5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2675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50000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2675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115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513平方米(其中地上35039平方米),共1栋,地上23层;地下2层 (具体数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监理范围:按招标文件、图纸、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内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详勘)、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及建筑、建筑装饰装修(含交楼标准装修、销售中心及样板房区域装修)、幕墙、建筑给排水、消防、建筑电气、防雷、智能化、通风与空调、电梯、白蚁防治、节能工程、市政道路及配套、园建绿化、泛光照明、红线范围内的其他附属配套工程及其它完成本工程竣工所需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程协调等,以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即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理。(以上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为准)
说明:(1)以上范围中如没有说明,但属本工程的实施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应包含在监理人的监理范围。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设计范围、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在监理人监理资质范围内的,均属监理人监理范围。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 年11月5 日至 2016 年11 月9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6年11 月10 日至2016年11 月1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第6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出第一本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A类)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需要递交的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3、投标报名费100元,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其它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二楼。
十一、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地址:南沙区横沥镇庙南村凤凰一桥南岸展览中心5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日
投标申请公函
致:广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2016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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