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平子镇惠堡村水毁路维修招标公告
宁县平子镇惠堡村水毁路维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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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鸿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1-15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1-17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宁县平子镇惠堡村水毁路维修项目001 | GSHNGC2024-019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宁县平子镇惠堡村水毁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县平子镇惠堡村水毁路维修项目,招标人为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鸿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HNGC2024-019
2、项目名称:宁县平子镇惠堡村水毁路维修项目
3、建设地点:宁县平子镇惠堡村
4、工程规模:宁县平子镇惠堡村水毁路维修,路基水毁处理。
5、计划总工期: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8日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控制价:******.00元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12时00分至2024年11月17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11月17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光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鸿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平子镇平子街7号
联系人:李海宁
联系电话:150*****237
代理公司:甘肃鸿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91*****567
标签: 水毁路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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