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经济开发区泰山路南延、沅江街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清河经济开发区泰山路南延、沅江街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清河经济开发区泰山路南延、沅江街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经济开发区泰山路南延、沅江街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经济开发区泰山路南延、沅江街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开审投资【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清河经济开发区泰山路南延、沅江街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2.2建设地点:清河经济开发区泰山路、沅江街;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积共*****平方米,新建dn600污水管道共1621米及配套设施建设。其中泰山路(闽江街-沅江街)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积*****平方米,新建dn600污水管道725米;沅江街(泰山路-肃临线)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积*****平方米,新建dn600污水管道896米;2.4标段划分:1个标段;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6质量标准:合格;2.7工期:3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8 00:00至2024-11-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姚文杰,电话:0311-********,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 电子邮箱:ghfqi@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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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路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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