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晒谷坪水电站增效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水轮发电机组)、二标段(励磁系统、监控系统)、三标段(变压器采购)、四标段(高压配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宜昌市晒谷坪水电站增效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水轮发电机组)、二标段(励磁系统、监控系统)、三标段(变压器采购)、四标段(高压配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晒谷坪水电站增效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厅鄂水利函[2016]5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湖北省财政厅鄂财建发[2016]163号下达项目资金计划,项目招标方案由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宜水招办函[2016]20号备案。招标人为湖北清能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水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励磁系统、监控系统采购,变压器设备采购,高压配电设备采购,电缆及桥架采购,安装工程,工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2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七个标段:
一标段:宜昌市晒谷坪水电站增效改造工程项目水轮发电机组采购;
二标段:宜昌市晒谷坪水电站增效改造工程项目励磁系统、监控系统采购;
三标段:宜昌市晒谷坪水电站增效改造工程项目变压器采购;
四标段:宜昌市晒谷坪水电站增效改造工程项目高压配电设备采购;
五标段:宜昌市晒谷坪水电站增效改造工程项目电缆及桥架采购;
六标段:宜昌市晒谷坪水电站增效改造工程项目设备安装;
七标段:宜昌市晒谷坪水电站增效改造工程项目工程监理。
2.3 施工地点:长阳县境内
2.4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设备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第一标段(水轮发电机组采购):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提供的2013、2014、2015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具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以及售后服务质量的证明材料。(以提供的供货合同原件以及售后服务质量的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第二标段(励磁系统、监控系统采购):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3000万元及以上;(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提供的2013、2014、2015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具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以及售后服务质量的证明材料;(以提供的供货合同原件以及售后服务质量的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4)相应产品已通过型式试验。(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标段(变压器采购):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3000万元及以上;(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提供的2013、2014、2015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具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以及售后服务质量的证明材料。(以提供的供货合同原件以及售后服务质量的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第四标段(高压配电设备采购):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3000万元及以上;(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提供的2013、2014、2015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具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以及售后服务质量的证明材料。(以提供的供货合同原件以及售后服务质量的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4)相应产品已通过型式试验(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即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4同一潜在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中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5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11月18日开始可以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捌万元整;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整。
4.4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不同交易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一、二、三、四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室开标大厅(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
5.2 第一、二、三、四标段将纸制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湖北清能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
联 系人:朱庆明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60号2楼
联 系 人:涂 攀
电 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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