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木桥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项目用水量测和信息化部分-招标/资审公告
富顺县木桥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项目用水量测和信息化部分-招标/资审公告
富顺县木桥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项目(用水量测和信息化部分)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富顺县木桥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项目(用水量测和信息化部分)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富发改发【2023】2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鸿宇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鸿宇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发【2023】24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标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富顺县木桥沟灌区。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内容为用水量测:包括左右干渠渠首、右干渠节制闸、分水闸、提灌站、左干渠末端、泄水闸、干渠放水洞流量监测;信息化:包括立体感知体系、自动控制体系、智能应用体系、支撑保障体系等。
2.1.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富顺县木桥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项目(用水量测和信息化部分)施工标段。
2.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国家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近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15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贡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05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贡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08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富顺县海棠路183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市鸿宇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东段48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康先生
电 话: 08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标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88号3栋2单元122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77*****91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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