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司法局石壕、横山司法所维修招标公告
綦江区司法局石壕、横山司法所维修招标公告
询比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石壕、横山司法所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
采购预算
该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其中石壕司法所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横山司法所9万元(大写:玖万元整)。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商务资质条件
1.具有装饰装修施工能力;
2.具有室内设计施工经验;
四
商务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需公司针对本维修工程项目组建合理、高效的工作项目组和施工队伍,并按要求为工作组人员参加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做好安全保障;
(二)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之内完成;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签订合同之后预付合同金额的50%,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结算金额进行结算。
(四)验收要求:
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验收方式以客户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为准。
(五)质保:
1.工程质保期为三年;
2.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损坏,施工单位15日内要按合同要求维修到位。
(六)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获得中标通知的7日内,按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若中标单位未能按中标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则视为中标单位弃标。招标单位将通知下一个候选单位中标。
五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项目经办人:冯秋涵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156号
六
评选标准及要求
招标单位组织采购小组按照以下评选标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
其他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到区司法局办公室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文件。
2.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3.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
供应商提交相应文件
1.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盖章的报名资料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见附件3),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标签: 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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