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大队和盛乐大队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呼和浩特大队和盛乐大队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一支队“呼和浩特大队和盛乐大队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4: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5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辛维平
项目联系电话 0471-*******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崔主任,153*****679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辛维平,0471-*******
附件:
附件1 公告附件1:承诺书.docx
附件2 公告附件2: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一支队“呼和浩特大队和盛乐大队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邮箱yixingp@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YX24Z-1057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一支队“呼和浩特大队和盛乐大队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1

餐饮服务

1项

高速公路一支队为了进一步规范呼和浩特大队和盛乐大队食堂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改善民辅警就餐环境,结合大队实际情况,采购大队餐饮服务,包括食堂管理、食材采购、三餐制作和食堂卫生保洁等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6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①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邮箱yixingp@163.com

方式:将获取磋商文件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发送至邮箱yixingp@163.com,对符合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向其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1)。

注:(1)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供应商需下载本公告附件2《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材料一并提交。

(4)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收取邮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将以上所有材料发送至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无误,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并致电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49号        

联系方式:崔主任,153*****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联系方式:辛维平,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维平

电 话:  0471-*******

 

标签: 餐饮服务 交通管理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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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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