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编制
兴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编制
兴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taizhou.gov.cn/ggzy)获取项目信息,并于2024年1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21*****240513
项目名称:兴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编制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00元)
采购需求:兴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的方案编制,并出具专家评审稿,通过专家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稿,需提供最终成果文本5套。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截止时间之前至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二楼(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售价:叁佰元整(获取磋商文件时现场缴纳)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厅吧台接收处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3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蒋先生 139*****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82*****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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