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中学校年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汶川中学校年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汶川中学校2024-2027年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513*****240*****
项目名称:汶川中学校2024-2027年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3,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采购包2:
(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清真食品准营证》,或食材必须在具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清真食品准营证》的供应商处采购食材。(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计划编号:513*****210*********[2024]*****];2.监督部门:汶川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
名称:四川省汶川中学校
地址:汶川县雁门过街楼33号
联系方式:0837-*******
名称:四川君佳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30楼13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8-********
四川君佳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标签: 食堂大宗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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