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医院住院患者陪护服务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第七医院住院患者陪护服务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七医院住院患者陪护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2、项目范围:武汉市第七医院;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取最高分);
4、遴选数量:2家;
5、采购需求: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续签条件:1+1+1;中标人履行合同完毕,并通过了采购人服务期综合考核的,采购人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102号文)的规定,可续签1年合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3、本项目报价及结算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中应包括项目合同期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升级、采购方使用及售后服务工作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将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只按其中标金额支付费用而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响应。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三、报名方式
1、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日期: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2、地点:武汉市第七医院行政四楼403
3、方式:现场递交材料,不接受邮寄。
4、投标人提交材料
(1)合法合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2)委托办理相关业务人员的授权书及身份证正反;
(3)相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联系方式、初始报价单、资质文件、证明材料、专有性佐证材料、特殊行业许可证、产品授权文件等);
(4)需求响应文件及承诺函;
(5)公司征信证明;
(6)诚信承诺函(包含但不限于支撑材料、数据、应答或承诺等,格式自拟);
(7)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多页材料还需加盖骑缝章;
(8)所有材料装袋密封。
备注: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失信行为: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承诺函、声明函等内容不实的一同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合同已签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的损失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
五、最后磋商时间及地点
完成资质审核后,电话通知二轮磋商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第七医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6号
联系人:高悦
联系方式:13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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