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商业安全专项整治试点项目询价公告

车站商业安全专项整治试点项目询价公告

车站商业安全专项整治(试点)项目(项目编号:成蓉港采2024-11号),采购人为成都蓉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完成神仙树站5个商业点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独立多联机系统增设、所属区域消防系统(烟感、喷淋等)改造,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方案深化、材料采购、施工改造、系统调试(消防系统接入车站属地运营公司原有FAS系统等)等工作。

①多联机系统:确保每个方舱制冷量≥150W/㎡,设置独立控制的内机,且设备安装满足规范要求。

②消防系统:确保每个方舱区域设置独立的喷淋、烟感,喷淋、烟感防护面积满足规范要求。

③系统调试:所有新增消防设备控制需接入运营公司原有FAS系统,完成车站、OCC系统整体调试工作,并组织运营相关专业进行调试,满足采购人相关管理要求。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1.3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地铁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1)-(3)项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2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 3 个单一合同金额(25 万元及以上的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指:(1)机电系统设备设施改造施工项目;(2)机电系统设备设施安装项目;(3)机电系统安全整治项目

注:(1)提供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复印件;项目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2)供应商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供应商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供应商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定。

(3)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2.3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须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的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至少担任过 1 个单一合同金额 25 万元及以上的已完成的类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

  1. 项目团队成员

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驻本项目团队人员中,需至少配备一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的安全员。

注:

(1)上述人员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是指从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在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入职不足6个月的,往前推至入职时间,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2)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复印件;若业绩合同无法证明人员任职情况的,还须提供人员任命书或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3)提供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2.4信誉要求:

  1. 未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间;
  2. 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全国范围内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2.6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3.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5.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 在与成都轨道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相关产品或服务在成都轨道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价。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询价文件获取

3.1本项目询价文件于2024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起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本公告相关附件下载。

3.2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询价文件获取的方式。

  1.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 时30 分(同开标时间)。

4.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特别提醒:该中心位于地铁停车场内,可驱车或出地铁1号线五根松 C 口后步行前往(步行约需20分钟),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并携带招标采购公告或招标采购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3)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装订、密封或标记的;

(4)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cdmetro.cn:1443)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 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蓉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9楼

邮 编:******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 汪先生 电话:028- ********

商务: 傅女士 电话:028-********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点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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