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店新城环湖大道G228连接线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西店新城环湖大道G228连接线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西店新城环湖大道 G228 连接线工程总承包(EPC)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中信(宁波)西店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西店镇西店南路195号 联系人:水工 电话:0574-******** | 代理机构: | 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鲍建锋、周全、尤碧云 电话:0574-********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3.1款要求的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总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市政或道桥类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任务的单位拟派):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投标人(或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名义缴纳的参保证明材料均可,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招标内容、范围: | 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⑴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涉及本项目的专项设计等;⑵工程采购范围: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⑶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安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⑷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 ||
招标规模: | 樟树路(规划路—G228 国道)定位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 50km/h,断面宽度 32m,长约 490m。规划路(环湖大道—樟树路)定位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30km/h,断面宽度 18m,长约 300m。樟树路桥桥梁断面红线宽度 39m,桥梁长度 126m。 | 标段(包)划分: | |
标段(包)名称: | 西店新城环湖大道 G228 连接线工程总承包(EPC)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60,0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3.1款要求的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总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市政或道桥类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任务的单位拟派):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投标人(或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名义缴纳的参保证明材料均可,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1-15至2024-12-16,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17,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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