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航站楼北指廊及中心指廊屋顶照明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T3航站楼北指廊及中心指廊屋顶照明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T3航站楼北指廊及中心指廊屋顶照明提升项目 | ||
项目编号: | JT-FZB********-002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T3航站楼北指廊及中心指廊屋顶照明提升 | ||
公告名称: | T3航站楼北指廊及中心指廊屋顶照明提升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T3航站楼北指廊及中心指廊屋顶照明提升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 | ||
交货期(天): | 15 | ||
交货期说明: | 15 | ||
招标/采购范围: | T3航站楼北指廊及中心指廊屋顶照明提升 | ||
资格条件: | (一)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①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要求: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明文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住建部门官网打印注册证明或机电工程师证书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起倒推3个月)由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清单,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拟派的安全负责人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证书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由报名人为拟派安全负责人缴纳社保的清单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不少于4名,均须持有高处作业证及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且年龄不超过50岁(证明文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起倒推3个月)由投标人为拟派施工人员缴纳社保的清单;同时技术人员需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页,以上材料按姓名分类整理、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近3年应有对应的有效业绩,同时应满足以下1至3全部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 2.合同内容:机电安装工程或相关电气施工项目; 3.合同金额: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 4.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等合同内容;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须提交项目业主证明文件,文件中须体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业主公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分包。 | ||
联系人: | 顿浩 | ||
联系电话: | 0755-******** |
标签: 指廊屋顶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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