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剧院电动吊杆改造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群星剧院电动吊杆改造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群星剧院电动吊杆改造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497,000.00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497,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询比文件。
497,000.00 元 1(项) 497,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网上询比文件)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9 09: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凡有意参加网上询比的供应商,请自行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下载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项目网上询比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
  •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采购人有权对产品随机抽样送检。如送检未达标书要求视为验收不合格,送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重新组织采购。

    5.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8.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

    9.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保险费、验收费、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等一切与此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产品质保期结束,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中标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

    (二)付款步骤

    成交供应商在完成采购、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全款。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鼎创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联系人:
    练洋
  • 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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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吊杆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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