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第二次) JSZC-******-JSYJ-G2024-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9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YJ-G2024-0007
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第二次)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6万元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双面扫描)
5.授权委托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4年8月/2024年9月/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如果企业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4年8月/2024年9月/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4年8月/2024年9月/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4年8月/2024年9月/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9.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原件扫描件)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
3.根据所投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苏采云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12-09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线上递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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