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监理污水处理厂一期

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监理污水处理厂一期

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污水处理厂一期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旺发改〔2024〕6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旺苍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2024〕6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旺苍县嘉川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5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总建筑面积2532.87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为900.15平方米,建筑高度12.15米,建筑层数3F;门卫室建筑面积为27.36平方米,建筑高度3.75米,建筑层数1F;进水仪表间建筑面积为45.76平方米,建筑高度4.35米,建筑层数1F;反冲洗泵房建筑面积为136.12平方米,建筑高度8.7米,建筑层数1F;加药间建筑面积为196平方米,建筑高度6.5米,建筑层数1F;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建筑面积为270.22平方米,建筑高度7.7米,建筑层数1F;综合用房建筑面积为539.5平方米,建筑高度9.45,米建筑层数1F;臭氧发生间建筑面积为417.76平方米,建筑高度7.65米,建筑层数1F;配套管网等附属设施。

2.3 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6 投资估算:本标段投资估算总价为*****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3)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16 日0时00分至2024年 12 月10 日09时 30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39-*******、0839-*******

    异议受理人(纪检人员):旺苍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异议受理人电话:0839-*******

    招 标 人:旺苍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旺苍县兴旺大道总工会三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88号6号门7051-7060

    邮 编:******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1月 13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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