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区龙船溪城乡融合示范片建设项目
宜宾高新区龙船溪城乡融合示范片建设项目
宜宾高新区龙船溪城乡融合示范片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宜宾高新城乡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宜宾高新区发改局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叙州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根据项目初步规划中有关内容,项目范围约2600亩,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设施部分,交通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包含村道10.61km、环湖林下健身步道3.83km、入户路及生产便道28km、停车位等;人居环境提升,包含:新建卫生间7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美丽庭院建设等。二是产业建设部分,包含:一产:标准蔬菜生产大棚建设、绿色种植示范基地、灌溉系统、高标准农田、渔光互补、特种淡水鱼孵化场建设等;二产,绿农工坊、农产品粗加工、净菜配送中心等;三产,农文旅游业态及公共服务延伸项目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按代理合同全部内容执行,具体以业主单位确定为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7.3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1-18 00:00至2024-11-20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1-18 00:00至2024-11-20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2、本项目拟配备4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其中至少一人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四川(工程信用库)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提供带二维码可查询的证书扫描件,无法查询的视为无效证件),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和服务方案传于此邮箱号:*********@qq.com。(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6%收取。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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