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博大围防汛通道路面改造工程监理
增博大围防汛通道路面改造工程监理
********9">增博大围防汛通道路面改造工程监理交易公告
根据 增发改投[2016]21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市增城区增博大围管理所现对增博大围防汛通道路面改造工程监理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博大围防汛通道路面改造工程监理
专业内容: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水利工程招标代理 □给排水工程招标代理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增博大围管理所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工 联系电话:188*****485
招投标管理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石滩镇境内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交易内容为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实施增博大围堤顶防汛路硬底化工程,包括桩号K3+750~K7+700和K17+600~K20+250两路段,全长6600m,工程等级为4级,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顶铺设5.8m宽22cm厚C30砼路面,砼路面两侧设0.5m土质路肩,铺设草皮,道路两侧设草皮护坡,配套交通标志牌、道口标志等。工程概算总投资1134.0120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968.03924万元。
2、发包价: 26.31 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期:按交易文件要求。
5、承包意向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6、合同: 按交易文件要求 。(注:根据招标项目类别选择相应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先使用)
7、其他: 无
五、交易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交易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1 月 05 日 23 时 59 分至 2016 年11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 月 05 日 23 时 59 分至 2016 年11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
4、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建设单位网上资审并确定随机抽取单位的时间:2016年11 月 14 日 08时 30 分至2016年 11 月 14 日15 时 00 分。
注:建设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随机抽取单位时间必须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摇珠时间前。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6年 11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第 1 开标室。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级别。
3、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承包意向函中的报价不得高于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否则取消参与摇珠的资格。
5、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2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承包意向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上传的报名资料均为彩色电子文件。
十、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
1、网上报名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公告第八条的内容对承包意向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确认该承包意向人报名不成功: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未按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网上提交报名资料的;
⑶报名资料非彩色电子文件或模糊无法辨认的;
(4)未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八、本公告发出后,在报名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不足3日的,建设单位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十九、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水务局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一、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增博大围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 ***-********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元美村新站
二十二、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二、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三、摇珠办法
附件一:
致: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广州市增城区增博大围管理所
1.根据建设单位发布的的项目编号为的工程的交易公告,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2.遵照《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交易公告等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人民币元(小写:¥ 元)的报价,承包本次交易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3.我方同意承包意向在交易公告规定的交易有效期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承包意向有可能被建设单位接纳,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受此约束。若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我方同意延长。如果在交易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我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将在合同要求的服务期内开展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并严格履行合同。
5.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证书编号为:),并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承包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6.我方理解建设单位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
7.除非制定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我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建设单位发包通知书、交易公告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⑴ 本公司保证报名资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⑵ 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⑶ 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⑷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交易公告编写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二:
序号 | 项 目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备注 |
1 | 企业资质证书信息 | PDF电子版 | 原件扫描 |
2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信息 | PDF电子版 | 原件扫描 |
3 |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 PDF电子版 | 原件扫描 |
4 | 承包意向人缴纳交易保证金 | / | 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 |
********3">附件三:
摇珠办法
1.
1.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
2
2.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承包意向人可派代表参加摇珠会。
2.2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
2.3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2.4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
2.5摇珠过程中如摇珠机出现故障,按以下办法判断摇珠结果是否有效:
(一)摇出的球如已落入转盘底部孔洞中但不能滚出或滚出时被卡住,则摇珠结果有效。
(二)在摇珠过程中出现破损的球,破损的球如仍能分辨号码则有效,不能分辨号码则无效。
(三)摇珠过程中出现突然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摇珠机不能正常工作,则待故障排除后再继续进行摇珠。
3.1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3.2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3.3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3.4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3.5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一
工程名称:
摇珠结果 | 摇珠序号 | 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 |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
第一候选人 | |||
第二候选人 | |||
第三候选人 |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交易中心见证人员:
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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