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控制价审核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取控制价审核单位的公告
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决定公开选取符合条件的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参与临东安置区10kv配电工程、整体城镇化安置房一期10KV配电工程、众创空间10KV配电工程、美术馆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EPC)等项目控制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服务范围
1.工程名称:临东安置区10kv配电工程,送审控制价约3340万元;整体城镇化安置房一期10KV配电工程,送审控制价约2556万元;众创空间10KV配电工程,送审控制价约1988万元;美术馆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送审控制价约650万元(需配合材料询价)。
2.服务范围:控制价审核,美术馆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需配合材料询价。
3.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由施工中标单位支付。费用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编制费用基准上按中标费率计取。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独立法人。
2.机构须在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建设运行的“宿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机构名单中。
3.本项目工作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4.项目其他拟派人员具备相应造价资格且最近6个月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建设运行的“宿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机构名单截图;
4.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人员资格证书及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
5.参与报名单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6.宿州市内与企业资质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室内外照片及面积平面图;
7.提供2021年以来在宿州本地开展审核工作的业绩证明(审核报告或定案表,审核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
8.服务费用报价单(信封密封、封面注明单位全称和投标项目名称)。
注:报名时提供报名材料要求中1—7的复印件(彩色)加盖公章,8原件,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齐全。
三、服务要求
1.时限要求。接收项目控制价资料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控制价审核工作。非审计机构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不在时限要求计算期内。
2.中选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履行合同约定并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审核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将视情况取消中选资格,解除合同,并不得参加我公司以后项目投标,同时,将把该审核机构列入不诚信单位,并向有关部门推送。
3.控制价审核要求专业、规范、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结论应真实、可靠。凡经行业主管及相关部门抽查不合格的,或经复审发现较大问题的,我公司将把该审计机构列入不诚信单位,并向有关部门推送。
4.项目负责人须全过程参与审核工作。全过程参与项目技术对接,全过程参与项目现场查看工程量核算对接等。项目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我单位召集的有关工作会议,及时响应我单位相关服务要求,及时反映审核过程发现的问题。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将视情况取消中选资格,解除合同,并不得参加我公司以后项目投标,同时,将把该审计机构列入不诚信单位,并向有关部门推送。
5.中选单位要配合我公司做好审核前资料接收、审核等工作,并在审核结束按照要求归整审核资料。
6.中选单位须签署审计服务承诺书。
7.审计报告需加盖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印章,以及参与本项目结算的造价人员的执业印章。
四、费用确定及机构选取规则
1.在符合本公告规定要求的基础上,一次性报价,有效选取候选人的折扣率报价平均值为基准折扣率,比选候选人折扣率与基准折扣率相比较,绝对值最接近基准折扣率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绝对值完全相等时,低于基准折扣率的报价优先推荐,绝对值相等且报价折扣率相同,由业主单位代表抽签决定排序。
2.折扣率超过45%,为无效标,不参与选取;折扣率低于35%,为无效标,不参与选取。
3.公开计算。由项目管理部牵头会同公司法务部、审计部成立评审小组。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下午15:00。
5.递交地点:宿州高新区竹邑路管委会大楼8层822会议室。
6.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下午15:00。
7.开标地点:宿州高新区竹邑路管委会大楼8层822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557-*******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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