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永盛路71号塑料六厂拆迁场地看护服务比选邀请
成都市武侯区永盛路71号塑料六厂拆迁场地看护服务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X-
202*****141;
2.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永盛路71号塑料六厂拆迁场地看护服务;
3.采购方式:比选;
4.资金性质:财政资金,已落实;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0,000.00元/年;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7.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8.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公开比选邀请在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cdwh.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时间:2024年11月18日到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地点: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或远程(邮件)报名。
(1)现场办理地点: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处购买,逾期不售。
(2)远程(邮件)办理:将完整的报名资料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
“schxzb@qq.com”(邮件备注公司与项目简称)。我公司经办人员将通过邮箱回复是否报名成功。
(四)报名资料:(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填写《文件购买登记表》(可致电或邮件获取,电话:028-
********,邮箱:
schxzb@qq.com,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文件购买登记表》,内容应清晰完整,因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远程报名的比选申请人需把《文件购买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五)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注: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查验。
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比选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征收实施事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11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
********;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