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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Y******-01Z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NO.2024G15地块项目已由建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N0.2024G15地块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建邺发改备[2024]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沪铁城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莫愁湖街道水西门大街以南、南湖路以西。地块四至范围:东、南均至南湖路,西至迎宾村,北至水西门大街。 |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拟新建住宅小区,共2栋,其中地上最高8层,地下1层,最大高度为24米,包含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约515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5100平方米),地下约5450平方米(包含出让轨行区上部空间)。具体详见可研报告相关数据。 |
2.1.3 合同估算价: 6051.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398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1月01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2月01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2月03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NO.2024G15地块项目的设计(建筑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地下室及地下室空腔)、精装修(含公区和套内及配套设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景观施工图、专项设计(包括:品质地库、PC设计、BIM设计(地下)、综合管网设计、绿建二星设计、智能化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日照分析)等内容)、物资采购、施工、配套设施建设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358.26(含仅出让地下空间1673.67平方米)平方米。 本项目拟新建住宅小区,共2栋,其中地上最高8层,地下1层,最大高度为24米,包含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约515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5100平方米),地下约5450平方米(包含出让轨行区上部空间)。具体详见可研报告相关数据。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造价4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上述业绩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包含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2)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 |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造价4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业绩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年4月至- 2024年9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0)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定的3个《承诺书》格式编制,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13)投标人须提供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投标人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 |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4.2 评分细则: |
1.设计文件: |
| 技术标评审:(满分35分) 设计说明①: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②: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各专业工程设计说明完整性、合理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①: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各流线分析细致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②: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③: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市场定位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①: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②:方案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工程③:消防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④:交通流线,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一致。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①: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②: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①: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②:预制装配方案概念设计分析说明。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备方案①: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②:室外管网设备及综合规划方案的概念设计分析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①: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②: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海绵城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满足规划设计要点、本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施工规范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①: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深度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
2.工程总承包报价: |
|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6分) | |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
4.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5分。(满分1.0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25分。(满分0.5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25分。(满分0.5分) 注: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事管理及其下属关联单位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0 分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 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0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19 09:30:00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价格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企业信誉:根据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财务状况: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综合考虑。提供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和财务报表)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企业实力及团队管理水平: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实力及团队管理水平相应材料进行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项目现场经理部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施工现场管理团队项目现场管理的理解及优势;公司管理团队对现场项目部施管理的理解及优势;项目实施中各级管理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沪铁城开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67号 | 地 址:南京市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层、15层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陈召华 | 联 系 人:余波 |
电 话:187*****373 | 电 话:025-******** |
传 真: | 传 真:025-********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26bea111-72a2-467f-8432-bfe7f79f9c4a&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1QgzkG3EvZiXwdbr*Qt7tkCaq1degLizYc2ZRbrgJbbdtQYuga-WiSCtUxTF0Wm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