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设备招标公告
信息设备招标公告
通知:
近期我院将对相关信息设备进行采购,请具有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携带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至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门诊楼6F信息科,响应文件收件截止日期为自公告发布起一周内。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1-********。
采购目录:
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请装订成册放入同一文件袋中,若同时响应多个项目,请分开装订
2.文件袋正面请至少标注以下信息:投标者公司名称、投标系统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3.响应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系统参数、配置清单、初次报价、原厂保修时间、用户清单和响应资格证明文件。
4.若系统包含相关耗材或易损易耗件,请在响应文件中请附上其明细及报价 (未注明耗材和易损易耗件的,默认为免费提供)。
5.响应文件需包含产品介绍(至少附产品彩页或一张实物照片)。
6.证明文件影印件要求加盖行政公章或专用章。
7.本次项目不安排现场院内谈判,最终报价请单独用信封密封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8.最终报价信封请注明公司信息及包件信息,报价单内容应至少包含系统报价、保修年限或其他优惠条件信息等。
9.关联关系规避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响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响应商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
10.保密协议:承诺在本招标约定的保密期内,严格按照本招标约定的保密内容履行保密义务。
响应资格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厂家授权证书复印件和代理证书复印件;
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的视为无效授权);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地区售后服务授权或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8.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0.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供应商需提供在爱企查、企查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相关网站中关于企业信息的截图;
12.承接此项目后不得转包;
13.售后服务承诺书且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在保修期内,每年不得少于4次巡检。每次巡检需提供纸质文件,并有使用部门签名;
14.售后服务或其他优惠政策可书面注明。
其它:
具有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请线下至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门诊楼6F信息科拷贝比选技术参数、关联关系规避承诺书、保密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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