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至长白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工程第二批次临时用地六标马鹿沟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补植项目

抚松至长白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工程第二批次临时用地六标马鹿沟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补植项目

抚松至长白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工程(第二批次)临时用地(六标)马鹿沟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补植)项目

信息时间:2024-11-15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抚松至长白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工程(第二批次)临时用地(六标)马鹿沟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补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三)开标室,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4-CB-06;

项目名称:抚松至长白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工程(第二批次)临时用地(六标)马鹿沟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补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1,726.00 元;

最高限价:491,726.00元;

服务内容:鸭绿江上游重点生态区域森林保护与修复建设项目(造林补植),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结束止;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对相关服务质量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服务能力,有可承担此项目的相关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近年(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若新成立的企业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企业无业绩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为零,请提供申报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其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财库*******号)要求,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 投标人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2日下午16时30分。

方式: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递交地点为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三)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马鹿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188*****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宏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一匡街康泰乐园D-5栋3单元105室

联 系 人:蒋工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话:0431-********

吉林宏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1/15 16:01: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临时用地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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