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公共停车场建设一期设备等4个项目预算评审单位采购随机抽取公告随机抽取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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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智慧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等4个项目预算评审单位采购随机抽取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1.仁寿县智慧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预算送审价为*******元,业主为四川西蜀悦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一县一业”职工食堂装修项目预算送审价为*******.3元,业主为仁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3.仁寿县生态环境局进出口通道项目预算送审价为******元,业主为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边坡支护工程预算送审价为*******.9元,业主为四川悦陵州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开展以上预算评审工作,并出具相应评审报告。

(三)采购控制价:固定价*****元。(其中项目1为*****元,项目2为3500元,项目3为3000元,项目4为4500元)。

(四)采购类别:服务。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服务要求:

1.工期要求: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评审并出具相应报告;

2.审核服务质量要求:

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等国家相关法规制 度要求。

3.履行职责:

(1)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审核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2)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实施方案,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工作,对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成果及相关信息。

(4)审核机构及其审核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考核,并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5)审核机构派出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时,审核机构应及时更换。

(6)审核机构参与审核项目应签订审核承诺书,以保证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6.1)审核机构及派出审核人员参与同一工程咨询文件、资料的编制和审核业务;

(6.2)将接受委托的审核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个人实施;

(6.3)由被审核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等费用,接受被审核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

(6.4)参加被审核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6.5)私自与被审核单位及相关人员就审核(核)事项发生接触。

(6.6)隐瞒参与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被审核单位串通舞弊。

(6.7)未经允许自行定案或出具审核报告。

(7)审核中介机构合同期限内应将其资质、固定执业人员、业绩情况及重大变更事项报采购人备案。

4.项目评审结果误差额确定原则:

送审金额V(万元)

参考系数(±)

后一阶段允许最大误差金额(±)

V≤200

3%

送审金额x3%

200<V≤500

2.5%

(送审金额-200 万元)x2.5%+6 万元

500<V≤1000

2%

(送审金额-500 万元)x2%+13.5 万元

1000<V≤2000

1.5%

(送审金额-1000 万元)x1.5%+23.5 万元

2000<V

1%

(送审金额-2000万元)x1%+38.5 万元

二、付款方式:

1.本项目合同由中标单位凭成交通知书和项目业主签订,咨询费由采购人根据合同支付。

2.以上项目经采购人对预算评审结论确认后,中标单位向业主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项目业主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中标单位收到评审费后3日内向采购人出具正式签章的评审报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清单,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合格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至合同总额100%。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1.开展结算审核工作的应遵守的仁寿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相关管理办法。

2.咨询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成果资料。逾期提交的,则咨询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逾期一日,咨询人支付本合同项下酬金1% 的违约金,在逾期期间,违约金按日累积计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还应当额外赔偿实际损失;逾期天数达30日及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若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审核过程资料应详尽、审减(增)依据充分,审核报告表达详细、文本格式规范、内容无误。若造价咨询机构因工作失误,导致工程漏项、漏量或价格偏差,造成误差率超出规定范围(误差额确定原则详见下表)的,每超过规定范围 0.1%,扣减应得评审费3%,累计超过规定范围 3%的,评审机构不得获取评审费用,并重新修订或补充成果文件,已支付评审费但剩余费用不足以扣减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可以在已支付费用中予以追回,且在集团公司内部通报(因政策或甲方原因除外)。造价咨询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同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已进入仁发展造价咨询库的单位。

(二)参与过本项项目清单编制或预算评审单位不得报名。

(三)已被抽中过四次及以上单位不得报名。

(四)实施项目被仁发展集团追究过违约责任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以仁发展集团发函为准)。

五、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工程造价专业)。

技术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造价专业)。

项目组其他成员:4人,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

⑴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 2024年5至 2024 年 10月社保:

⑵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

⑶提供证书原件并附四川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职称证书还须提供评定部门红头文件或网上公示截。

⑷以上人员须与项目实施人员一致,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纳入集团黑名单库并移出集团造价咨询库。

六、挂网媒介及采购方式

(一)挂网媒介: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sfzjt.cn/)。

(二)采购方式:随机抽取。

七、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上午11:30。

八、投标保证金

(一)本次采购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本平台已入库注册的开户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80元。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缴纳,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须通过基本帐户交纳。开标前请确保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为缴纳成功,否则造成不能参与随机抽取的后果自负。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非成交人,本次采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备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

2.成交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人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九、抽取时间及规则

1.抽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11:30。

2.抽取规则:网上随机抽取。

十、资格审查资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法人或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人,提供被授权人本单位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社保证明)

(四)人员要求相关材料。

(五)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下午17:00

(六)资格审查地址:仁寿发展大厦B栋6楼。

(七)提交审查资料复印件二份,每页加盖单位鲜章。

(八)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供审查资料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九)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资格审格文件,抽中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否则,视同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发展大厦A栋6楼

联系人:徐老师

业主联系方式:028-********

附件:
仁寿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精装修施工项目预算评审单位采购随机抽取公告.docx(修改).pdf


标签: 智慧公共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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