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电仪中心检测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电仪中心检测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电仪中心(检测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FW-01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电仪中心(检测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公司电仪中心(检测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电仪中心(检测中心)食堂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针对电仪中心(检测中心)食堂业务外包,以2024年10月份就餐总人数308人(在职248人,劳务工60人)为测算基数,服务内容包括早餐、午餐、晚餐以及夜宵的食材采购、食材加工、送餐等所有相关服务业务,电仪中心(检测中心)提供食堂场所、设备等资源。电仪中心(检测中心)设备检验车间在职员工49人以吉林吉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其余259人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为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2 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食堂业务外包后,预估费用278.97万元(含税额),增值税税率为6%,预估增值税额为15.79万元。其中,食堂补贴144.12万元,食堂工作人员人工成本及税费79.35万元,消杀费1.5万元,清洗费1.5万元,食堂用杂品费用9万元,设备维修费(小修)7.5万元,临时检修会战加餐费用36万。

食堂补贴费用采取据实核算方式结算。划卡费用承包方按照公司现行收费标准自行收取,不计入本次招标项目之中。食堂工作人员人工成本及税费分摊36月进行结算。

(标段划分应依据《招标项目标段(包)划分指南》Q/SY *****-2016)

标段号

具体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2.3 总估算金额:278.97万元(含税),税率6%,其中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估算金额232.38万元(含税),吉林吉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46.59万元(含税)。

2.4 合同估算额:278.97万元(含税)。

2.5 报价方式: 以食堂补贴、劳务人员费用、食堂消杀清洗和用品费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等全部费用总和为基础, 投标人报出让利系数,此让利系数作为结算依据,在据实结算时该部分金额予以扣除。

2.6 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电仪中心(检测中心)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具体如下:

2.6.1 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夜宵及加班餐等。

2.6.2 在甲方吉林石化电仪中心(检测中心)食堂负责食材采购、菜品加工制作、供餐配送、卫生防疫、消杀清洗以及环保、消防、生产和食品安全管理等事宜。

2.7 服务标准:

2.7.1甲方员工就餐方式及餐费标准

2.7.1.1根据甲方员工岗位,采取食堂就餐(简称“堂食”)、送餐到岗(简称“送餐”)两种就餐方式。

2.7.1.2餐费标准:享受伙食补贴时段为工作日11元/餐,个人缴费1.5元/餐。

2.7.2就餐

2.7.2.1堂食午(晚)餐

开餐时间:午11:00-12:10,晚4:40-:5:10。

供餐品种:享受伙食补贴时段,副食不少于四种(含主荤、次荤二种、青菜),主食不少于四种(含二种面食),汤一种,炝拌菜四种。其它就餐时段伙食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每周至少2次配送水果或酸奶。

2.7.2.2送餐午(晚)餐

午餐10:50-11:20之间送到岗位,晚4:20-4:50之间送到指定地点。

供餐品种:副食不少于三种(含主荤、次荤、青菜),主食不少于二种(含一种面食)。每周至少2次配送水果或酸奶。

2.7.2.3送餐夜餐

供餐品种:不少于五种即食食品(包括方便面类、面包类、奶制品或饮品类、蛋、肠制品类等,每份夜宵花样品种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并每周不重复,产品为市场主流知名品牌,且至少达到甲方其他食堂同期水平)。如调整夜宵配送内容及用餐方式,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7.2.4菜品口味适合当地人饮食习惯,且按季节变化和传统节假日进行调整,结合节日特点,体现节日氛围,提供特色餐食(如端午节的粽子、八月十五月饼、大年三十饺子、正月十五元宵等)。

2.7.3菜谱制定

2.7.3.1菜谱制定应遵循营养均衡、食物宜忌的自然规律。遵守低盐、低油、低糖、高膳食纤维的原则。加工制作应考虑防止食品营养成分流失和保证食品安全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原料,慎用需要特殊加工过程或有较大安全风险的食品原料。

2.7.3.2每周五,乙方向甲方传递下周食谱计划,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2.7.4食品采购贮存

2.7.4.1按照安全、健康、营养、卫生原则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建立食品原料可追溯制度,原料采购进销存台账记录,专人专管,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2.7.4.2鲜肉及新鲜肉制品、鲜水产品、自制产品在冰箱内储存期不应超过3天。

2.7.4.3贮存食品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资及个人用品。

2.7.5食品质量和卫生

2.7.5.1食品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原料,不得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感观质量异常的食品原料。烹饪宜多采用蒸、煮、焖、拌、汆方法。食品在加工中应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应低于70℃。切配好的半成品应与原料分开存放。严禁使用加热、调味等手段掩盖食品腐败变质的现象。

2.7.5.2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清洁,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涮,严格按照“一餐一消毒”进行餐具消毒。餐具消毒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做好消毒记录,消毒后的餐具要专柜、专筐存放,以防污染。

2.7.5.3食品添加剂管理

2.7.5.3.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7.5.3.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2.7.5.3.3食品添加剂使用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2.7.5.3.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以掩盖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2.7.5.3.5食品添加剂由专人保管,并建立管理台账。

2.7.5.4食品留样

2.7.5.4.1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

2.7.5.4.2 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食堂所供应的全部主副食品,不得缺样。

2.7.5.4.3 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顺序分类保存,实行上锁专人管理。

2.7.5.4.4 每种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50g,冷藏温度为0℃-10℃,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

2.7.5.4.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督机构调查处理。

2.7.5.4.6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不能混入用餐食品。

2.7.5.4.7 食品留样操作应严格按照“穿戴劳保、洗手、消毒、打开留样样盒、擦洗采样工具、冷却、采样”的流程执行。

2.7.5.5餐余垃圾

垃圾应放在专用垃圾桶内,不随意丢弃或放在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内。所有垃圾不可存放过夜,必须于当日清理出食堂加工区,并送到指定区域。

2.7.6送餐要求

2.7.6.1食品运输过程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2.7.6.2 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和运输工具,且保持清洁,做好消毒和记录。

2.7.7少数民族用餐

尊重少数民族用餐习惯,单独使用灶具及用品,设专人负责甲方回民员工餐食加工制作,确保用餐服务符合甲方管理要求。

2.7.8设施设备维护要求

2.7.8.1甲乙双方对食堂在用设备进行交接确认,并建立食堂设备基础台账,建立食堂设备日常维修记录台账,乙方负责对甲方食堂在用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维修维护范围包括水、电设备设施的耗材和在用设备易损件的更换等,维修维护前需征得甲方同意,维修结束后双方共同确认维修费用,并填写食堂设备设施日常维修记录,每月据实结算双方确认后的维修费用,在合同期内该项费用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专项费用总额。如超出额外确需紧急检修维护的,在甲方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双方做好记录。

2.7.8.2乙方建立食堂单台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并上墙,建立食堂设备设施日常巡检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食堂设备需专人负责日常清洁、定期做好维修维护,特殊燃气、用电设备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2.7.8.3乙方配备食堂工作人员,需做好上岗前安全培训,食堂操服人员需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性能及使用方法,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2.7.8.4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施与工具,应由无毒、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材料制造。

2.7.9食堂用品要求

2.7.9.1乙方需及时提供满足食堂运行服务工作中所需的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并按照甲方约定的食堂用品采购目录,根据日常实际工作用量情况进行采购。

2.7.9.2甲乙双方建立食堂用品采购记录台账,并对每批次采购的食堂用品费用进行确认,每月据实结算双方确认后的食堂用品费用,在合同期内该项费用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专项费用总额。

2.7.10消杀要求

2.7.10.1执行吉林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关于除四害、地方行业管理部门关于食品卫生、防疫行业管理相关要求。

2.7.10.2 消杀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就餐大厅、后厨加工区、各类仓库、员工休息区、后厨存储垃圾区域及食堂周边环境卫生消毒、消除各类蚊蝇鼠害等。

2.7.10.3甲乙双方建立食堂消杀管理记录台账,并对每批次消杀费用进行确认,每月据实结算双方确认后的消杀费用,在合同期内该项费用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专项费用总额。

2.7.11清洗要求

2.7.11.1按照甲方食堂排烟系统管理要求,3个月清洗1次,累计不少于4次。

2.7.11.2清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排烟罩、室内外排烟烟道、排风机、油烟净化器。

2.7.11.3清洗应采取拆卸排烟管道\清洗药剂浸泡等办法,确保对烟道管内壁、风机扇叶等隐蔽部位彻底清洗。

2.7.11.4甲乙双方建立食堂清洗管理记录台账,并对每季度清洗费用进行确认,每月据实结算双方确认后的清洗费用,在合同期内该项费用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专项费用总额。

2.7.12人员卫生要求

2.7.12.1乙方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统一制式工作衣帽,保持衣帽整洁干净,每周至少换洗一次。

2.7.12 .2乙方工作人员应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操作时佩带帽子、口罩、手套等用具,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2.7.13环境卫生要求

2.7.13.1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2.7.13.2食堂做到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灰尘,无油渍。盛装垃圾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搞好“三防(防蝇、防鼠、防尘)”工作。

2.7.14防疫管理要求

2.7.14.1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辖区、吉林石化公司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及有关规定。

2.7.14.2乙方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食堂区域按要求定点定时进行通风消杀,并建立相关消杀记录。对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动态储备,配备足够应急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合格有效。

2.7.14.3乙方应根据驻地政府和社区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制定和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宣贯和演练。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实施精准防控。特殊时期,必须保证服务力量与服务质量。

2.7.14.4乙方要掌握员工流动情况,负责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及报告制度,实现区域内相关人员基本信息清、健康状况清、流动情况清,并重点跟踪各类隔离人员健康状况。乙方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不得带病上班,应要求及时就医,并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疫情信息给甲方,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2.7.14.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疫情传播或个人或单位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或甲方员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8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3具有食品加工基地,满足提供服务的能力需求,须提供经营证书、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2、业绩要求

近3年从事类似项目(承包企业单位食堂加工制作员工餐)的业绩证明,须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的该类项目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扫描件(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人员要求

5.1要求最低配置人员数量6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食堂厨师、面点师和服务员5人。管理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下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2工作人员具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须提供相应的厨师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

(二)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食物中毒、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11-1523:59:59至截止时间2024-10-20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12-0608:0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5.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开标时间:2024-12-0608:0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045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石化公司电仪中心(检测中心)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大街9号

联 系 人:窦雪艳

联系方式:153*****656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项目联系人:李佳源

电 话:0432-********

电子邮件:jh_liyil@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吉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中心 食堂服务 电仪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