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区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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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名称为: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明阳山殡仪馆物业(两保)服务。

服务场所基本情况如下: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明阳山殡仪馆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扬子路499号,总占地面积约******.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02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2018.90平方米;守灵房建筑面积1465.36平方米;主礼楼建筑面积*****.40平方米(地上两层*****.40平方米,地下一层*****平方米);第二火化车间建筑面积2273平方米;服务大厅建筑面积4140.36平方米(地上一层2950.36㎡,地下一层1190㎡);中心大楼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公寓楼建筑面积3864平方米;门面、门卫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公卫1、公卫2建筑面积272平方米;室外其他面积约*****.10平方米(不含室外绿化面积)。

本次拟实行物业化管理的区域为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明阳山殡仪馆:办公楼、守灵房、主礼楼、第二火化车间、服务大厅、中心大楼、公寓楼等及室内绿化、室外公共区域。

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

项目预算:********.00元/3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相关标准

按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物业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以下内容:

1、明阳山殡仪馆馆区、中心行政办公区、综合楼保安服务,包含:日常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公共秩序维护;夜间巡逻;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消防器材设备管理;馆区监控设备管理;馆区大门口(侧门口)、遗体运输车辆通道岗亭、员工车辆通道岗亭的车辆进出管理;电动门关、开;馆区道路、停车场车辆管理;对外来经营者的物品(骨灰盒、鲜花等)管理、封建迷信用品(纸屋等)入馆的劝阻;报刊的收发;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等服务的积极配合工作。

2、公共建筑物(主礼楼、服务楼、馆办公楼、守灵房〈含:便民服务中心>、第二火化车间)卫生保洁服务,包含:水泥硬化路面、停车场、广场卫生;标识、标牌清洗;绿化带、草坪卫生;雨水、污水井的清洗;重大活动卫生保洁等服务的积极配合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项目内容、标准及要求

(一)物业服务岗位职责及要求

1、安全保卫服务岗位职责及要求

<1>明阳山殡仪馆大门口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要求人员配备4人。

(2)早上7点45分—上午11点于执勤台站岗。

(3)保持区域内及值班室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4)查看夜间值班记录,做到心中有数,按时站立于执勤岗台,认真指挥进出车辆安全出行。

(5)规劝、制止在大门口区域内燃放鞭炮、礼花弹、抛撒冥纸等不文明治丧行为。

(6)盘查进出馆货物车辆,必要时检查货物,核实后放行。按照中心相关要求,对外来经营者的物品(骨灰盒、鲜花等)入馆进行盘问、提醒等管理,劝阻封建迷信用品(纸屋)入馆。

(7)保持道路畅通,确保无乱停乱放和车辆逆行现象发生。

(8)夜间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夜间进出馆车辆、人员检查登记等工作。

(9)正确维护和使用监控系统,无相关主管部门通知,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工作间。

<2>服务大厅、第二火化车间

(1)结算台周边区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其他位置按照工作需求进行排班,要求人员共配备6人。

(2)按时、按要求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3)严格管理所有进入服务区的遗体运输车辆、电动摩托车,指挥其进入指定停车场停放(含本单位职工及合作单位工作人员车辆)。

(4)发现在馆区进行殡仪用品推销、交易行为的人员应及时提醒丧事承办人,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5)维护好服务大厅、观炉通道及候灰处人员秩序,规劝、制止室内吸烟、躺卧等不雅行为。

<3>遗体交接通道岗亭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要求人员配备3人。

(2)按时到执勤岗位做好班前准备工作,检查设备的基本状态。

(3)工作时间内应站立,耐心、细致解答来馆办事群众的问询。

(4)对遗体运输车辆进行认真检查,未经批准,社会车辆和非遗体运输车辆严禁进入服务区。

(5)负责道闸的开启、关闭,放行经检查过的遗体运输车,保证区域内道路畅通、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禁止将道闸遥控器交非值班人员使用。

(6)保持岗亭内以及岗亭周边的卫生、环境整洁。

<4>停车坪

(1)工作时间:早上7点—下午5点,要求人员配备3人。

(2)将便民小推车及时收捡、推放至指定位置整齐摆放。

(3)工作时间内站立服务,流动疏导社会车辆。

(4)合理指挥车辆安全停放,保证区域内无乱停乱放现象。

(5)认真解答来馆办事群众的问询,耐心规劝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在规定位置。

(6)发现人员对区域内绿化和其他设备设施有损坏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

(7)配合各岗位工作人员保持道路畅通。

(8)不定时对停车场进行巡逻,防止车辆偷盗、破坏等现象。

(9)保持值班室内卫生整洁、用品摆放整齐,认真询问办公楼进出人员。

<5>职工车辆通道岗亭(侧门岗)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要求人员配备3人。

(2)严禁外来车辆进入工作服务区,保证出馆道路畅通,无乱停乱放现象。

(3)指挥出馆车辆按指定道路通行,避免交通堵塞。

(4)规劝、制止在大门口区域内燃放鞭炮、礼花弹、抛撒冥纸等不文明的治丧行为。

(5)盘查出馆货物车辆,必要时检查货物,核实后放行。按照中心相关要求,对外来经营者的物品(骨灰盒、鲜花等)入馆进行盘问、提醒等管理,劝阻封建迷信用品(纸屋等)入馆。

<6>馆区夜间巡逻

(1)工作时间:夜间值班(当日下午5点—次日早上8点),要求人员配备4人。

(2)按要求对全馆区域进行巡逻,记录巡逻情况并签字,应急情况应及时处理、迅速报告主管领导。

(3)加强对重点部位(油库、服务楼、设备楼、第二火化车间、主礼楼一、二楼)的巡逻,防止夜间馆区内的偷盗、破坏现象。

(4)夜间巡逻必须佩带警棍和对讲机(一般两人一组)。

(5)发现可疑人员必须盘查,并及时核实身份。

<7>中心办公楼、餐饮综合楼

(1)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要求人员配备6人。

(2)按要求做好中心办公楼的安保工作和餐饮综合楼周边车辆管理和安保工作。

(3)认真做好来人、来访盘查登记工作。

<8>消防工作

(1)主要负责消防控制室每日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要求人员配备6人。

(2)应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进行每日检查,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3)及时记录及处置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指导中心消防微型站人员培训。

2、保洁服务岗位职责及要求

<1>主礼楼(一、二楼)

(1)工作时间:早上7点—下午5点,要求人员配备10人。有守告一体的悼念礼厅服务时,实行24小时值班服务。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悼念厅厅外围走廊、过道地面、上下楼的楼梯间、电梯内随脏随清扫,每日上、下午至少分别拖地一次。护墙、墙面四壁、柱子等保持干净。礼厅玻璃门、窗及不锈钢外框等,每周清洁至少一次。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4)各悼念厅有追悼会时,及时做好会场内地面、桌面的清扫工作,始终保持卫生整洁,追悼会全部完毕后,地面彻底清洁一次。

(5)公共卫生间卫生清扫工作,使用频率较高时至少一小时清扫一次、其他时段至少两小时清扫一次;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纸篓及时清换;小便池、蹲便器、洗手池、拖把池保持清洁干净,无污渍;隔离板每星期一次大清洗;洗脸盆、洗脸台、镜子、拖把池每天上午、下午各擦洗一次;墙壁、房顶无蜘蛛网;每星期对卫生间消毒不少于两次。

(6)公共垃圾桶表面保持干净、无污渍,垃圾每日下班前进行彻底清运。

(7)悼念厅内、外围走廊大理石地面抛光打蜡按合同要求进行。

(8)悼念厅内、外围走廊墙壁、房顶无蜘蛛网。

<2>服务大厅

(1)工作时间:早上7点—下午5点,要求人员配备2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服务大厅(服务大厅内、洽谈室前走道)公共门厅、楼梯、走廊、过道每日上、下午分别拖地一次。地面随脏随清扫。护墙、墙面四壁、柱子等保持干净。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4)大厅玻璃门、窗及不锈钢外框等,每周清洁不少于一次。

(5)服务大厅地面按合同要求进行抛光打蜡。

(6)服务大厅外公共洗手间卫生做到:使用频率较高的至少一小时清扫一次、其他情况下至少两小时清扫一次;纸篓及时清换;小便池、蹲便器、洗手池、拖把池保持清洁干净,无污渍;隔离板每星期一次大清洗;洗脸盆、洗脸台、镜子、拖把池每天上午、下午各擦洗一次;墙壁、房顶无蜘蛛网;每星期对卫生间消毒不少于两次。

(7)服务大厅内、洽谈室前走道墙壁、房顶无蜘蛛网。

(8)公共垃圾桶表面保持干净、无污渍,垃圾每日下班前进行垃圾清运。

<3>守灵房

(1)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要求人员配备7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守灵房四周随脏随清扫,保证无垃圾。

(4)每场守灵结束后对守灵房一、二楼卫生进行彻底清洁。

(5)便民超市玻璃门、窗及不锈钢外框等,每周清洁至少一次。

(6)公共垃圾桶表面保持干净、无污渍,垃圾每日下班前进行清运。

<4>馆区水泥硬化路面、停车场、广场、绿化带(含第二火化车间周边)

(1)工作时间:早上7点—下午4点30分,要求人员配备4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馆区水泥硬化路面、停车场、广场随脏随清扫,保证无垃圾,无杂草;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4)绿化带、草坪卫生每日清扫,保证无白色垃圾、无枯枝落叶。

(5)公共垃圾桶及时清理保洁,保证无过夜垃圾。

<5>第一火化车间、装殓班

(1)工作时间7点—下午5点,要求人员配备1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观炉通道的楼梯、通道走廊每日上、下午至少分别拖地一次。地面随脏随清扫,地面保持干净。墙面四壁保持干净,房顶墙面无蜘蛛网。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4)观炉通道内玻璃门、窗、不锈钢外框、地下室装殓班遗体交接区玻璃门等,每周清洁不少于一次。

(5)候灰室每日上、下午至少分别拖地一次。地面随脏随清扫,地面保持干净。墙面四壁保持干净,房顶墙面无蜘蛛网。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6)侯灰室前坪地面随脏随清扫,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

<6>第二火化车间

(1)工作时间:早上7点—下午5点,要求人员配备2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家属休息室、公共门厅、楼梯、走廊、过道每日上、下午至少分别拖地一次。地面随脏随清扫。护墙、墙面四壁、柱子等保持干净。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4)车间所有玻璃门、窗及不锈钢外框等,每周清洁不少于一次。

(5)大厅地面按合同要求进行抛光打蜡。

(6)第二火化车间区域公共洗手间卫生做到:使用频率较高的至少一小时清扫一次、其他情况下至少两小时一次;纸篓及时清换;小便池、蹲便器、洗手池、拖把池保持清洁干净,无污渍;隔离板每星期一次大清洗;洗脸盆、洗脸台、镜子、拖把池每天上午、下午至少各擦洗一次;墙壁、房顶无蜘蛛网;每星期对卫生间消毒不少于两次。

(7)大厅、家属休息室、走廊过道房顶无蜘蛛网。

(9)第二火化车间周边水泥硬化路面、停车场随脏随清扫,保证无垃圾,无杂草;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公共垃圾桶表面保持干净、无污渍,垃圾每日下班前进行垃圾清运。

<7>明阳山殡仪馆办公楼

(1)工作时间:早上7点—下午5点,要求人员配备1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行政办公楼区域(含小会议室、接待室)每日下午拖地一次。有会议时,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地面、桌面的清扫工作。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8>遗物收集及焚烧

(1)工作时间:下午5点—晚上10点,要求人员配备1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每天下午5点后,对装殓班遗体交接区、整容化妆间、火化车间的遗物、垃圾等进行收集、清运。10点后将所有需要焚化的物品统一在焚化炉焚化。

<9>中心办公楼

(1)工作时间:早上7点—17点,要求人员配备1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行政办公楼区域(含大、小会议室、中心领导办公室)每日下午拖地一次。有会议时,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地面、桌面的清扫工作。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4)对公寓楼3-4楼公共区域进行清扫,每周不少于一次。

(二)物业服务项目人员配置需求

岗位名称

人员配置(人)

岗位设置说明

物业项目经理

1

负责对接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协调落实各项工作及任务

岗位名称

人员配置(人)

岗位设置说明

安全保卫管理

35

负责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工作(含一名保安队长和轮休人员顶班)

保洁管理

29

负责卫生清扫工作(含一名保洁领班和轮休人员顶班)

合计

65

注:

1.基本要求:保安男性18-45周岁?、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无犯罪记录、?五官端正、身形挺拔、心智成熟;保洁男女不限,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

2.物业管理人员应统一服装,佩戴明显标识,以便于识别。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维护能力且至少有两人需要持有《消防证》,保安人员需要持有《保安证》。

(三)物业服务有关事项说明

1、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服务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招标人就星沙海关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2、该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终止。

3、中标人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服务环境。采购人定期对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采购需求的要求,采购人将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损失并赔偿违约责任。

4、采购人为成交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含仓库及维修场所)等,分别在正式合同里约定。该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成交供应商免费使用,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给成交供应商,合同终止后10天内收回。招标人不负责提供成交供应商员工食宿及场所,成交供应商办公和生活所用水、电、通信费用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投入的设备设施,中标后必须实施到位,其中设备视为投标供应商的投资,可按相关设备折旧规定计提折旧费用列入成本。

6、根据采购人需求,成交供应商应积极为采购人提供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收取,参照省、市相关规定的标准收取。

7、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导致采购人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成交供应商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9、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10、无论投标供应商是否中标,均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对投标供应商因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负责。

1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除对物业服务费用组成要求进行报价外,还要根据对不同管理内容和服务要求分明细报价(如:人工成本、安保费用、保洁费用、管理佣金、税率、杂费等)。

12、供应商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应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四)物业服务档案

投标供应商按物业服务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品目的物业服务档案、相关信息(电子文档、书面文档各一份),严密保管好,一律不得对外提供或予以传播。本合同终止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人移交其使用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设备设施及园林绿化等全部档案资料、相关信息及属于招标人的办公用品和生产、维修等工具。

因中标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物业服务区域内任何设备、设施、财物、档案资料以及相关信息等被盗、被损坏或对外传播的,中标人应予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部门认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1、项目实施地点:按合同要求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2.2、付款方式: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区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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