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E4地块城市更新项目解放路南、静海路西地块供配电设计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E4地块城市更新项目解放路南、静海路西地块供配电设计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E4地块城市更新项目(解放路南、静海路西地块)供配电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南通市海门区E4地块城市更新项目(解放路南、静海路西地块)供配电设计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通鸿途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为 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拟通过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设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南临人民路,北临解放中路,东临静海陆,西临海门师范附属小学;

2.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83m2,其中地上总建筑******.72.58m2(含住宅面积为*****.5m2,商业总建筑面积为*****.37m2,公共服务设施1298.78m2,市政公用设施2226.20m2,酒店7557.23m2,办公*****.57m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1m2(地下商业7997.27m2,普通地下室*****.84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南通市海门区E4地块城市更新项目(解放路南、静海路西地块)供电设计。

2.3.2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南通市海门区E4地块城市更新项目(解放路南、静海路西地块)红线内的配电工程、变电所工程、低压电缆工程设计及配合施工技术交底、直至正式送电前的配合服务。完成本项目红线内所有供电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批,出具设计蓝图。在提交施工图时同步提交供电部门的审核意见等资料,并负责编制符合南通市及海门区规定的概算、配合项目验收工作、出具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

(1)工程类别: 设计服务 ;

(2)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

2.4招标控制价:77万元 ;

2.5设计周期:45日历天;

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电方案答复,自供电方案答复完成之日后3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并审图通过。

2.6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电力设计规范要求。

3.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其他资格要求 / ;

3.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数量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资料费:本项目资料费200元,系统自动收取,售后不退。海衡公司招投标会员免收本次项目资料费。

5.质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元整,海衡公司招投标工程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GHHHT******(GK0393),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 2024年 11月26 日 14 时00分前到达。

账户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

账号: 320*****910100*****038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6 日 14时00分,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

(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http://hhzb.com.cn/)上发布。

10.交易服务费及支付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 3000 元,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交易服务费交至:

名称:南通市海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

账号:320*****910100*****840

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

12.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公司联系人:陈工158*****269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鸿途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1398号

地 址

海门区丝绸路919号

联系人

许先生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0513-********

电 话

159*****955

,南通市,南通

标签: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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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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