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千狮山景区、景风公园路灯照明工程询价公告

剑川县千狮山景区、景风公园路灯照明工程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剑川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本项目实施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采购项目:剑川县千狮山景区、景风公园路灯照明工程
2、询价采购编号:JCZFCG*******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范围及预算价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套)

规格及要求

1



双头景观灯



40

6762.50

1、灯杆高度4.5m,臂长1.09m,方杆口径120mm*120mm*2.5mm ,法兰240mm*240*10mm,灯杆材资为Q235钢材、热镀锌喷塑。
2、LED球泡灯,功率20W-40W,色温3000K-7200K,显色指数75以上,使用寿命大于50000小时,需提供LED节能灯具类产品的经国家级质量检测权威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的检测报告;使用年限≥25年。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基础及安装要求:详见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2

太阳能路灯


16

6762.50

1、灯杆高度6m,灯杆材资为Q235钢材、内外热镀锌钢管,优质一次成型,壁厚3.0m,含太阳能支架。
2、LED路灯头,功率20W-40W,色温3500K-7200K,显色指数75以上,单颗光通量140LM,采用进口芯片,使用寿命大于70000小时,压铸铝外壳,光源防护等级IP65,使用寿命≥25年。需提供LED节能灯具类产品的经国家级质量检测权威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的检测报告。
3、蓄电池:太阳能专用胶体免维护蓄电池12V65Ah,使用寿命≥5年。
4、太阳能控制器:升压型恒流一体机,12V/24V10A,防护等级IP6。
5、基础及安装要求:详见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政府控制价

总价378700.00元
注:1、总价及单价中包含音响、监控管线材料及预埋,具体详见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
2、总价及单价中包含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用,具体详见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

售后服务要求

5年整体免费保修。

报价说明

在符合并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但在报价悬殊不超过3%且不超采购预算的情况下, 经询价小组一致同意,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优先选择节能、环保产品(需报价供应商提供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成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或生产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内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机电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造师注册在本公司,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16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4、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厂家正规出厂,具有国家质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且各项技术指标,使用功能等都符合采购方的要求。
6、如厂家参加询价,则不得再授权其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询价;代理经销商参加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货商,请于2016117 日至20161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休息),到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剑川县财政局西侧后院二楼)进行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2、供货商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城市及道路照明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社保缴纳证明;4)代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归还投标人,复印件由代理公司收存。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证件不齐备的申请将被拒绝。
3、询价文件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询价时间)为20161114日下午14时30分。
2、递交地点为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六、未尽事宜详见询价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135*****98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266
2016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照明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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