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电动三轮车电池及充电柜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前公示
2024年电动三轮车电池及充电柜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2024年电动三轮车电池及充电柜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前公示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2024年电动三轮车电池及充电柜租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WPOST-2024-OB006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义乌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电池及充电柜租赁服务。
(四)资金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1个供应商,预估金额98.28万元(含税)。
标包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 (技术规格) | 需求数量 | 采购限价(含税) | 总预估金额(万元) |
1 | 1-1 | 租赁电动三轮车电池充电柜 | 充电柜数据实时上传,平台同步进行监控,自动灭火器灭火,刷卡开仓或小程序开仓,具备电气安全保护功能 | 620仓 | ≤45元/仓 | 98.28 |
1-2 | 租赁电动三轮车电池(60V/30AH)及充电柜 | 1、电池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充放电时不应有渗漏现象,电池组盒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性。常温下行驶里程≧30KM,满载情况下一次性行驶里程达到标准里程的80%以上 2、充电柜数据实时上传,平台同步进行监控,自动灭火器灭火,刷卡开仓或小程序开仓,具备电气安全保护功能 | 500组 | ≤108元/组 |
注:1.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据实结算,采购人不作承诺。
2.乙方接到订单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2、报价:应答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人工费、设备使用费、试运行费、验收费、技术服务、培训费、维保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
3、服务期:1年,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
4、项目地点:义乌地区各邮政揽投点。
5、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
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
联系人:赵工、王工
联系电话:150*****375、187*****546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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