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2024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的公示
关于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2024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的公示
按照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现对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2024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过会议案情况
2024年11月15日,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2024年第10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临沂投发氢能股权投资基金修订合伙协议投资条款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审议临沂人才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议案》。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崔学军0539-*******
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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