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图书采购项目询价函
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图书采购项目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优化学校馆藏图书结构,丰富藏书量,为师生提供正版、健康、适宜的图书,为学校开展师生阅读活动提供保障,经我校研究决定,开展本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名称: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图书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1.6万
3.最高限价:1.6万(超过此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项目内容:按清单提供图书(见附件6),要求根据现场展架出详细陈列设计图,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货;
二、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需求及说明
1.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所有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等风险,如有遗漏,视同让利;
2.为了保证图书结构科学,布置合理,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陈列设计图;
3.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4.询价文件制作要求
文件应胶装成册,密封封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响应性文件须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四、无效条款(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1.报价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
2.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不符合询价文件中的要求;
4.询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文件;
5.报价超过限价;
6.未能满足我校采购需求。
五、项目评审
1.我校将组织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选择价格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于评审工作结束后3天内公布结果。
六、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本项目询价文件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报名。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请供应商在11月20日17:00前将询价文件送至北京东路小学门卫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7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8*****188
标签: 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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