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摆渡车租赁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年摆渡车租赁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2026年摆渡车租赁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2026年摆渡车租赁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用车路线:

2.1.1 虾子蝙公共汽车站至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行政区,并根据比选人要求沿线停靠;

2.1.2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行政区至虾子蝙公共汽车站,并根据比选人要求沿线停靠。

2.2项目起止时间:

2.2.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个月。但若中标方未进入下一轮重庆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入围单位名单范围的,则合同至2024年12月31日终止。

2.2.2合同期内双方按照各车型的基准价及中标人的中标结算费率按月据实结算。合同期满,或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00元时(以先到为准),本合同终止。若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继续提供用车服务,但结算金额不得超出合同总额的10%。

2.3用车车型及数量:

2.3.1不少于51座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1辆;

2.3.2不少于30座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1辆;

2.3.3不少于14座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1辆。

2.4 用车时间及次数:

2.4.1每日7:00-22:00(不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影响)

2.4.2车次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确定,并以经比选人确定的实际结算数为准。实际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中标总价,且中标单价不会受到节假日、油费、加班费、夜间服务、人工等因素上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因租赁次数变化带来的风险。

2.4.2中标方应在比选人发出用车需求后,安排经比选人备案通过的驾驶人员及车型车辆在30分钟内到达比选人指定地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2.5 结算方式:

2.5.1根据比选人用车需求按次租赁,每月据实结算。

2.5.2 每月5日前,比选人与中标人根据经比选人确认的上月摆渡车租赁次数,并结合比选人对中标人上月履约考核情况,共同核定确认上月结算金额。比选人根据双方核定确定的上月结算金额,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月租车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道路客运等项目,须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承诺书)。

3.2投标人须为重庆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2020-2024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入围单位。(详见《重庆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2024年度重庆市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单位名单的通知》(渝车改办〔2019〕91号))

3.3提供出租车辆均应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登记注册一年内的,符合国家租赁和承运资质的,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新车。(提供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道路运输证》等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承诺书)。

3.4 提供出租车辆应购买相应车辆保险,且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坐险)为100万元/座位及以上(提供保险复印件或承诺书原件)。

3.5具备满足本比选文件要求车型的备用车辆(以上车型各1台,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6 提供出租车辆每车应配置2名驾驶员(一用一备),身心健康,具备驾驶相应车辆的职业资格,并有五年以上该类驾驶工作经验,且从未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提供驾驶员职业资格和公安部*****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复印件;出具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必须由重庆市三甲医院出具,体检内容中必须包括:远视力、红或绿色盲、听力、血压、癫痫、心理测评项目,以上项目必须全部合格。)

3.7 所提供出租车辆的GPS定位系统完善并能正常使用(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8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8.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3.8.4近5年存在归责于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的安全与环保事故。

3.8.5 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8.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7 列入比选人的供应商负面清单且在负面期内。(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3.9 满足比选文件中的技术、安全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理)。

3.10投标人应承诺满足比选人委外业务管理、委外作业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遵守比选人安全管理规定。如中标,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比选人委外作业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12非法人代表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前一个月(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如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13 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1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料除明确要求是原件的外,均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扫二维码支付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否则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太平冲村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136*****23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 崔畅

电 话: 138*****53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摆渡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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