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汇康天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除桩基

张江高科·汇康天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除桩基

离报名截止时间还有: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3ZJPD0087 标段号: C02
招标人: 上海张江智芯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560号8b
招标人联系人: 吴振强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1939
招标标段名称: 张江高科·汇康天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除桩基)
建设地点: 浦东新区康桥镇(四至范围: 东至:环桥路 西至:罗桥路 南至:E05B-03地块 北至:宁舟路)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项目位于康桥工业区东区E05B-07地块,总用地面积:*****.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0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06平方米;用地性质:C6;建筑容积率:3.0;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80米
工程总投资: ******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01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6元人民币(******.******万元)
施工工期: 1003日历天。
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不小于*****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1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的有效证明资料:投标人须在《投标人情况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如为本市项目,则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如为非本市项目,则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号。如上述资料还不能体现本项目业绩相关要求的,请自行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1、根据《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规定,申请人在浦东新区从事建设活动有以下违法行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串通投标; (二)出借资质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未以投标方式承接必须投标承包的建设工程; (五)转包; (六)违法分包2次以上。 以上列为否决条款的违法行为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为准,追溯期为12个月。建设市场主体在浦东新区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因上述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布; 2、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3、本项目不采用项目负责人测试(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6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1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立早 联系电话: 021-********
公告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不采用项目负责人测试。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根据《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规定,申请人在浦东新区从事建设活动有相关违法行为的; (2)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获取招标文件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操作说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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