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报价遴选《万宁市禁养区剩余水产养殖退出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报价遴选《万宁市禁养区剩余水产养殖退出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拟组织编制《万宁市禁养区剩余水产养殖退出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报告。经研究,计划采用公开报价遴选方式确定本次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报告的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万宁市禁养区剩余水产养殖退出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报告编制
二、工作内容
根据《万宁市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附件)要求,研究重大行政决策后的基本情况,全面分析评估决策实施以来的效果、决策实施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实施决策在特定对象中的接受程度、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符合、实施决策存在的问题、分析主要经验、教训,并为决策深入推进提出完善的意见建议等。具体要求按照《万宁市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附件)执行。******元。
四、报名条件及需提供材料要求
(一)报名条件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企业需具备开展该项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等。
(二)其他材料要求
4.专业人员(公司)资质材料;
5.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6.需提供以上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现场提供原件查验(承诺书格式自定,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并盖单位公章);
7.报价函(采取下浮的报价形式对本项目给予报价,注明下浮率,计算出具体报价金额,下浮率浮动为0%-15%,下浮率超出15%则为无效报价,取消评选资格)。
五、装订要求
有意参选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1套,提交的资料需按“四、报名条件及需提供材料要求”顺序序号标明并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并盖参选单位公章,送至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未按照要求装订报名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六、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择优选取法”评审,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服务报价、业绩、技术力量、信誉等综合比较择优确定本项目的中标单位。遴选结果在万宁市农业农村局一楼公示栏公示。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下午17点整,报名期限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按时到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
(二)地址: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市农业农村局503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邓先生,0898-********。
特此公告。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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