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提升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重发招标公告
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提升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重发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提升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 (重发)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华侨饭店有限公司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30号 联系人:胡工、李工 电话:0574-********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利时金融大厦1号1003 联系人:何意琳、梅洛、丁哲杰、王政 电话:0574-********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有下述①和②资质,或者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承担装修施工任务; ③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④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⑤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装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允许互相兼任。 | ||
招标内容、范围: | 承担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不含活动家具、厨具设备)、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提交满足主管部门或发包人要求的归档资料、质保期(含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总承包。 | ||
招标规模: | 主楼B1F全日制餐厅装修,装修建筑面积约1548平方米。 | 标段(包)划分: | |
标段(包)名称: | 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提升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 (重发)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1,552,042.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有下述①和②资质,或者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承担装修施工任务; ③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④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⑤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装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允许互相兼任。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1-15至2024-12-08,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09,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 ||
行政监督机构: |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信息来源: |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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