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宁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伊宁市宁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宁市宁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JZY-YL-45
项目名称:伊宁市宁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3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宁市宁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伊宁市宁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柴油发电机房、整套消防设施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1月01日,总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民政局
地 址:伊宁市伊犁河路9号
联系方式:181*****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白桦国际C座商务楼710室
联系方式:166*****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兰
电 话:166*****716
附件信息:
标签: 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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