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节目制作专业记录媒体采购的招标公告

关于2021年度节目制作专业记录媒体采购的招标公告

根据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G)关于设备采购的相关规定,现将SMG下属各部门、频道、频率、子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节目制作记录媒体(录像带、录音带、光盘、数据流磁带)等集中招标采购。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

一、产品与格式要求

根据SMG长期以来使用记录媒体的情况,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本次采购选择索尼、松下、万胜、IBM、ORACLE、富士六家品牌。

磁带的格式要求为:

1、录像带:

BETACAM(全部规格);

DVCPRO(全部规格);

其他:摄像机用蓝光(全部规格)、P2卡(全部规格)、SXS摄像机存储卡(全部规格)

2、光盘:ODA专业蓝光盘(型号:ODC3300R)、数据蓝光盘(全部规格)、CD(全部规格),DVD(全部规格);

3、数据流磁带(全部规格);

二、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5、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销售业绩;

6、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上述品牌厂家和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代理资质证书、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投标授权,并提供公司经营的财务证明。同时根据上述需求提供详细的品牌规格,进行系列产品投标报价。投标单位需保证产品质量,提供生产厂家的出厂证明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惠价格。

四、合同约定

1、规格:

供货方提供的磁带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2、供货:

合同供货应在合同签订后即执行,需方要求分批量供货每月结算一次;供货方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货方承担,分别按要求送至上视大厦、广电大厦、东视大厦、广播大厦库房。供货方必须承诺其投标产品的及时供应,若遇需方急需使用特殊规格录像带、录音带等,供货单位须承诺产品的到达时间。供货方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时,由供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

3、验收:

供货方将磁带送到需方指定库房以后,由需方库房管理员、记账员对数量和外观验收签字,如磁带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有供货方负责问题磁带的回收和处理。

4、价格与支付:

合同价格:以投标价格为当年基准价格。如遇市场价格调整,双方须提前一个月提出协商要求,经双方商务谈判后,确定最新定价,上报审批后实施。

需方在供方将产品送到需方单位后,可将发票和验收签字单据交主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的每月25日结算一次。如果需方在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了错误或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方。

5、质量:

供货方应确保产品原装原厂、质量合格,并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要求。

供方产品到达需方单位后,供方负责搬运到指定地点,并达到需方的实际使用标准。

若供方产品在需方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对产品及使用设备进行检验,并提交相应的鉴定报告及解决方案,以确保需方的正常节目制作与播出。

6、索赔:

在磁带使用中若发生由于磁带生产、流转产生的质量问题,供货方在接到需方通知5日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予答复,供货方对需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供货方应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逾期不予处理,则视为上述索赔已被接受,供货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五、报名及材料提供

1、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先填写下方的表格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提供有关资质资料,我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

2、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单位法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投标委托书,并附投标单位法人、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签署投标廉政承诺函。 投标廉政承诺函:投标廉政承诺函下载

3、请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是代理商请提供相关代理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原厂商授权证书原件。资质证明请不要密封。

4、请根据我集团标准的询价单格式提交相关报价一览表及服务方案。(设备采购询价表下载)询价表一式六份。此表格需要密封递送。

5、供应商应具备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并对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供应商无法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同时提交书面解释。

6、报名及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截止时间为:本公告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5点,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资料,过时不予受理。开标、评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对于投标内容不符合SMG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履约能力、产品报价等),SMG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SMG对本次招标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上视大厦17楼战略发展和经济管理部
联系人:卞先生、应先生
联系电话:总机********
直线:****************

上海广播电视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7日

标签: 节目制作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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