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淞南镇党群服务“四中心”保安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NXC2024-21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宝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淞南镇党群服务“四中心”保安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1.2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继发物业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保安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淞南镇党群服务“四中心”保安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淞南镇党群服务“四中心”保安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3、其他资质要求:
(1)磋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
(2)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
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3)专业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 2024-11-15
09:30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11-
22 09:30 内登录“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在网站
内获悉本次项目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原件扫描件);(2)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5)需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凡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
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3、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于公告时间内委派授权代表到宝山区牡丹
江路 290 弄 12 号 6 楼 607 室进行现场审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290 弄 12 号 6 楼 602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45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290 弄 12 号 6 楼 602 会议室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
委托,对淞南镇党群服务“四中心”保安劳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
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NXC2024-216
2、项目名称:淞南镇党群服务“四中心”保安劳务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保安服务
4、总预算资金:61.2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61.2 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
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
格扣除比例:10%。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3、其他资质要求:
(1)磋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
(2)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
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3)专业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 2024-11-15 09:30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11-22 09:30 内登录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在网站内获悉本次项目
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
(5)需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凡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
件要求参加磋商。
3、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于公告时
间内委派授权代表到宝山区牡丹江路 290 弄 12 号 6 楼 607 室进行现场审核。
4、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600 元,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
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11-2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4-11-25 09:45:00(待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地点和开标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290 弄 12 号 6 楼 602 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290 弄 12 号 6 楼 602 会议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前须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本三份(供应
商代表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递交即可),必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
磋商单位名称;在封口加盖磋商单位印章,并注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见前附表)
不得拆封字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继发物业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宝山区淞南路 330 号 地 址: 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290 弄 12 号 6 楼 602
会议室
联系人: 陈老师 联 系 人: 沈夏豪
电 话: 021-66186711 电 话: 021-6678179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继发物业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淞南路 330 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21-661867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290 弄 12 号 6 楼 602 会议室
联 系 人: 沈夏豪
电 话: 021-6678179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