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组建中山市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的公告

关于同意组建中山市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组建中山市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为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负责我市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的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悦来南路12号二号楼),核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原中山市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计量、特种设备)、原中山市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标准化)于本文印发之日起撤销。

  请中山市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评委会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切实加强评委会管理,严格把握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规范有序地开展评审工作。

  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称评审 标准化 计量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